浏览: 日期:2014-02-16
黄许职中 旅游学校
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实施方案
(2014年1月19日教代会讨论通过)
一、指导思想
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现代化管理,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、全面提升学校办学质量,充分发挥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的激励、调控和制约作用,调动全校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按照旌阳区教育局的相关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二、分配原则
1、优劳优酬,公平竞争,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职员工的奖金待遇。
2、合理统筹,大体平衡,教师间既要体现优劳优酬,适当拉开差距,又要兼顾大部分教职员工的利益。
三、实施对象
学校聘任的全体教职员工,按照岗位分为:行政干部、教师(含班主任)、职员(含工勤人员)
四、各类人员的考核
1、行政干部的考核
按照《学校干部考核条例》实施,由分管校长、教职员工测评,从德(政治素养、职业道德)、能(组织能力、专业知识)、勤(敬业精神、办事效率、工作作风)、绩(目标管理、工作实绩)等方面综合考核,得出量化结果。
2、教师(包括班主任)的考核
按照《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评价条例》实施,由各处室、专业部及教师相互从职业道德(工作态度与责任感、团结协作、教学纪律)、德育工作(教书育人)、教学常规工作(授课计划、备课、授课、作业批改、辅导、考试考查、学生评价)、教育科研及继续教育工作(教学总结、科研论文、读书笔记、学习进修、教研活动、听课评课、教改实验)、教育教学成果(教学展示与竞赛、大型教学活动、组织指导、辅导成效、教材教辅资料、编写课件、教具制作、汇报课、公开课、研究课)等方面综合考核,得出量化结果。
3、职员(含工勤人员)的考核
按照《学校职员工人工作考核条例》实施,由各处室、专业部及全体教师从工作态度(服从安排、工作负责、服务好、钻研业务)、工作纪律(出勤、组织原则、保密原则)、履行职责(按时完成任务、工作效果、安全意识、公物保管、卫生节约)等方面综合考核,得出量化结果。
4、考核结果的应用
各类人员的考核均按照70%(视学校当年度具体情况,其中1%--10%的人员可享受突出贡献奖)、20%、10%的比例评出教育教学质量一、二、三等奖,三个等次的奖要有明显的差距。
在考核年度内,根据《德阳市黄许职业中专学校奖励条例(修订)》的规定,参加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德育、教学、科研、技能等方面竞赛活动获奖或在本职工作中有较大创新,对学校工作有较大贡献的人员,给予突出贡献奖励,比例为一等奖的1%--10%。
五、分配方案
1、教育教学质量一等奖:大于或等于总奖金额度的70%。
2、教育教学质量二等奖:小于总奖金额度的20%。
3、教育教学质量三等奖:小于总奖金额度的10%。
六、此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。
2014年1月19日